来源:宁夏新闻网
12月11日,贺兰县立岗镇民乐村村民在路边发现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鸟儿,随后报警。辖区立岗派出所民警处警后认出,这只鸟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后将鸟儿接回派出所暂时安顿下来。
12月11日8时50分左右,贺兰县立岗镇民乐村一村民在沿黄公路等班车,发现一只鸟儿蹲在路边,看上去像国家保护动物,随即拨打110。辖区立岗派出所指导员樊明和协警处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鸟儿翅膀完好、没有明显外伤,经仔细辨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之后,民警把红隼带回派出所,特意找来干净纸箱给其安置了一个临时的家,又端来麦粒和水,但红隼并不进食。
樊警官告诉记者,初步判断,这只红隼是只幼鸟,体形比麻雀大一些,比喜鹊小一点,可能在练习飞翔,“似乎是受了惊吓,接回派出所后一直没有进食”。民警已联系了该县森林公安警务人员,经过鉴定后或放生或送往动物园。
据樊警官介绍,因辖区临近黄河,近几年随着沿黄生态环境的不断好转,野生鸟类和小动物越来越常见。近两年,该所每年都能捡到野生鸟类。去年11月,就有村民拨打报警电话,民警接回一只黑色的隼类鸟儿。(记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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