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案,现场查获37张动物毛皮。

案发当日,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道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违规停靠在马路边,遂上前查看,发现车厢内尼龙编织袋中露出的一张毛皮,经现场检查,袋子里均为野生动物毛皮,数量较多,于是通知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进一步查处。经森警大队民警现场清点和讯问,该三轮车车载袋内共有37张野生动物毛皮,持有人马某某对其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毛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联系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该案涉案的野生动物毛皮进行了鉴定,均为猪獾皮。

猪獾别称沙獾、山獾,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查,马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根据相关规定,该案件被移送张家川县自然资源局,目前,该县自然资源局已对马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涉案猪獾皮已经全部销毁。
文·图丨奔流新闻通讯员 胡浩 记者 王兰芳